Q248: 重工(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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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學回應:[943商進CA第 1 組] (95/7/17) 整修重做(rework)是改正瑕疵品的程序,指沒有通過檢驗,而需經過再製後,可按良好品出售的產品。 製造通知單(或稱製造命令)係通知產品開始生產的命令;工廠設計部門依據廠長的意見,將欲生產產品的種類、數量、式樣、大小、品質、所使用的材料、人工及製造的方式、開始及完成日期等予以書面規定,經廠長核准後通知製造部,作為開始製造的依據。製造通知單(一式三聯)一般係按每批產品而發出,一聯交廠長室存查,一聯交製造部據以作為生產之依據,另一聯交成本會計部門作為設置分批成本單的依據,製造通知單上的編號(編按:在分批成本制中,即分批成本單上的批號),用來彙集成本的基礎。 (一)需要再發製令單嗎?(無原料投入) 因為非屬退貨性質,所以並非整批製成品重新製造,亦無領料問題。故不需再發領料單的製令,但因客戶要求工廠用重工(整修重做)的方式重新投入過濾分裝,需要再次投入人工以及其他的製造費用,故還是要有主管的核可及書面的核准依據,所以需要再填加工的人工製令單。 (二)再次請款之收入為業內或業外?因重製是為正常重做,而非非常重做,再次請款之收入應為業內。重製所發生的直接人工成本及其他製造費用成本提高此批製成品成本使利潤降低。 (三)會計帳之處理程序:將製成品再沖轉回在製品後,將製令上的直接人工及因過濾分裝而發生的其他製造費用(包含固定製造費用和變動製造費用)依比例分攤,重新計算重工後的製成品成本。 整修重做就原因而言: 1. 瑕疵品由某特定批次產品之顧客所導致(歸屬至特定批次之正常重做) (1)如果瑕疵品係由客戶之特殊要求所造成,則重製成本應由該客戶所訂購批次之產品負擔,並直接借記在製品帳戶。 (2)此項重整成本並非事先所能預期,故無須包括在預計製造費用分攤率中。 在製品 XXX 原料 XXX 應付薪工 XXX 已分攤製造費用 XXX 2. 瑕疵品導因於內部失敗(歸屬至所有批次之正常重做) 製造費用 XXX 原料 XXX 應付薪工 XXX 已分攤製造費用 XXX 3. 瑕疵品由非正常因素所引起(非常重做) (1)如果瑕疵品係由於非正常因素所造成,例如發生地震、風災、水災等意外事件,則其重製成本應列為非常損失。 (2)由於非正常因素並非預期,因此不必計入預計製造費用之預計分攤率中。 非常重做損失 XXX 原料 XXX 應付薪工 XXX 已分攤製造費用 XXX *參考資料: ・William K. Carter / Milton F. Usry 原著;黃金發 編譯(2003),成本會計學,第13版,台北:華泰文化 ・陳美月、張中民、汪玉玫(民92),成本與管理會計學,台北:台灣西書出版社 ・葉金成、顏信輝、羅玟甄(民92),成本會計,台北:東華書局 ・林朝彬(民94),成本會計學原理與應用,台北: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薛兆亨、吳清正(民79),中小型製造業成本會計實務,台北:財團法人省屬行庫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 *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